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《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对韦英权、黄绍能同志试用期满进行考察,现予以预告。
考察对象:
韦英权 后勤管理处副处长、保卫处处长
黄绍能 后勤管理处膳食管理科科长
考察时间:2017年11月6日—8日。
欢迎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,同时对考察工作给予监督。如对考察对象有意见和建议,请向干部考察组或学院组织人事处反映(电话:0772-2725045,书面反映情况的,请署真实姓名、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)。
学院干部考察组
2017年11月6日